最新的单位公函模板如下:
关于“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”享受优惠政策的请示
上海市人才工作局:
[名字],男,19XX年xx月xx日生。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在{国家}留学,毕业于{大学名称},获{本科或以上学历}学士学位。回国后,户口落在上海,落户地址为{上海的落户地址}。目前工作单位-{单位中文全称},任专业技术(职位名称)职务。
其儿子 {名字} (英文名字),男,20XX年xx月xx日生,国籍{国家名},护照号码{护照号码}。
由于子女是外籍,需享受在沪居留、就学、医保的相关待遇,特申请办理“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”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。
妥否,请示。
单位全称 (加盖公章)
2025年 1月 21 日
续办本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:(一)单位公函信息、劳动(聘用)合同(申请时,待履行的合同需在12 个月以上)。(二)留学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。(三)原《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》。(四)留学人员子女有效身份证件
办理地址在:上海人才大厦,梅园路77号,电话32511517